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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结婚那些事天眼新闻

来源:婚礼 时间:2022/9/23

《光绪大婚图》(局部) 皇帝在太和殿接受百官朝贺

古时北京婚礼场景   

结婚用的花轿

清代婚书(以上三图拍摄于首都博物馆)

在情侣眼中,年2月2日是个非常好的日子,这一天被誉为“千年一遇的对称日”,其意思为“爱你爱你双倍”,不少情侣选择在这天举办婚礼。

其实,抛开2月2日这个“吉日”因素,春节历来都是结婚的高峰时期。春节本来是一年中最热闹、最喜庆的节日,再把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——结婚放在春节,取“双喜临门”之意。

婚礼上红盖头、大花轿等红色装饰物,也与春节的红色相得益彰。

不过,在古代,从媒人撮合到迎娶新娘,有着一套完整的礼仪规定,并不像现在这么简单。

古人结婚大雁必不可少

在古代,婚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,从几千年前的西周开始,统治阶层就为婚礼制定了非常严格的礼仪。

《礼记·昏义》开宗明义指出了“婚姻大事”的重要性:“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,故君子重之。”也就是说,结婚是关乎宗庙的大事。

看到古代用“昏礼”指代“婚礼”,不少网友戏谑地解释,女子发了昏才结婚,这个解释太过“网络化”。其实,在最初,“昏礼”说的是一个时间概念。东汉郑玄曾这样解释:“士娶妻之礼,以昏为期,因而名焉。必用昏者,阳往而阴来。”根据阴阳五行学说,女子属阴,黄昏是“阳往而阴来”,所以会在日月交替之际的黄昏举行娶妻之礼。后来,因为黄昏时女子出嫁,便有了“婚”字,“婚”也逐渐取代了“昏”。

结婚是如此重要的事情,古人结婚时有哪些仪式呢?

《仪礼》的“士昏礼”中记载了结婚的六个步骤: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,这也被称为“六礼”。

所谓纳采,就是发出婚议,如果男方觉得某家有女可做议婚对象,便请媒人带着大雁作拜见之礼,进行说合。纳采是订婚的第一步,纳采时必须用雁,这是什么原因呢?《白虎通义·婚娶篇》这样解释,雁的特性是顺阴阳往来,根据时节南来北往,不失其节;雁在迁徙过程中,飞成行,止成列,暗喻新妇在未来的家庭生活中,遵礼守法,长幼有序。另外雁又称义雁,一雁死,另一随之,这就象征男女信守不渝,从一而终,相互偕老。

第二步为问名。因为古代婚姻“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知名”(《礼记·曲礼》),也就是必须通过媒人了解对方的姓名,问名回来后通过占卜以定吉凶。

第三步纳吉。如果在宗庙占卜得吉兆,便再遣媒人去女方家告知,这桩婚姻便基本议定。

第四步纳征。由男方家出其财物聘礼,遣媒人送往女家,“纳币以为婚姻之征也”,古代传说伏羲制嫁娶之礼,以“俪皮”(成双的鹿皮)为聘礼。

第五步请期。由男方家选择良辰吉日,决定某月某日某时迎娶,将此期日通知女家,让女方家做好嫁女准备。

第六步迎娶。由新郎率人去女方家迎娶新娘。到了这个程序,才是婚姻的实质内容。现在的婚礼,主要就是第六步的展示,前面五个步骤,基本上都简化,甚至没有了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六礼中,除了纳征这个环节,其他五礼中均可用雁,雁成为婚礼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。当然,活雁不容易得,后来出来了很多替代品。唐代以鹅行奠雁之礼的现象就很多见了,后人以鹅代雁,谓之“雁鹅”。

 汉代开始结婚要奏乐

古代对待婚姻“六礼”每一道程序都非常郑重。汉代,统治阶级全面推行婚姻六礼,汉平帝在立皇后时便完全采用六礼程序。到了魏晋南北朝时,由于战乱不断,婚礼一切从简,当时普遍盛行的是“拜时婚”。所谓“拜时婚”,它是一种权宜之计,常见于世道艰难,而又遇“良吉”之时,男女双方简化婚礼程序,女子用质地轻薄的丝织物盖于头上,丈夫将其拨开,再拜完公婆,这对男女就算结为夫妇了。

隋唐时期,随着国力的强盛,结婚礼仪又能正常举行,当时基本上还遵循“六礼”程序。宋代以后,对“六礼”程序进行了合并。《宋史·仪卫志》记载:当时“士庶人婚礼,并问名于纳采,并请期于纳成。”也就是说纳采和问名合成一步,请期和纳征并成一步。这样“六礼”就只剩下纳采、纳吉、纳征、亲迎四礼。在《朱子家礼》中又把纳吉删去,这样一来六礼只余三礼。《明史·礼志》记载明洪武元年()定制,采用《朱子家礼》。

到了清代,根据《清通礼》记载,婚礼中的“六礼”变成五礼,即:议婚、纳采、纳币、请期、亲迎。其他士庶人家婚礼仿照此规定有所增减。总之,古代婚姻议程规范“六礼”随着时代变化有增有减,有并有合。

当然,随着社会的发展,这些礼节的具体内容也会发生变化。根据周礼,迎亲应该是在黄昏,但自唐代开始,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。据唐代段成式的《酉阳杂俎》记载:“礼,婚礼必用昏,以其阳往而阴来也。今行礼于晓。”晓即拂晓,此后相沿至今。

另外,根据周礼,婚礼是不举乐的,《礼记·郊特牲》就有这样的记载:“昏礼不用乐,幽阴之义也,乐,阳气也。昏礼不贺,人之序也。”不过,到了汉代,这条礼仪就被打破,婚礼用乐最早见于汉宣帝时期。汉宣帝曾正式下诏宣布了嫁娶举乐的合法性,婚礼举乐同时相应而生的就是闹新婚的习俗。汉代之后,很多朝代又采取古礼,禁止婚娶用乐。从这些禁令中,能读出一个共同点:正是因为当时不管民间还是贵族,在婚丧嫁娶时大兴音乐,统治阶层才不得不下诏禁止。不过,禁令归禁令,至于执行的效果,从如今结婚时热闹的场景来看,古人大多也是如此吧。

补   白

“红娘”称谓是怎么来的?

在古代婚礼的六礼中,人们能看到一个重要的角色:媒人。在古代,从婚姻的六个步骤来说,一定需要一个媒介,而不能由男女双方自行商谈,这就是如今人们非常熟悉的一句话: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”

“媒妁之言”非常重要,在古代婚姻中,这是不可缺少的程序。没有媒人介绍的婚姻是不为社会认可的。《唐律·户婚律》规定:“为婚之法,必存行媒。”也就是说婚姻,必须有媒人介绍。于是,“媒妁之言”在古代不仅具有道德意义,而且负有法律责任。

古代还规定,父亲不能为儿子做媒,兄弟之间不能相互为媒。原因就在于翁媳不相亲,叔嫂不通问。

因为媒人的重要性,先秦时期,媒人有很多雅致的称谓。第一个雅称为执柯人。这个称呼来源于《诗经·豳风·伐柯》,诗曰:“伐柯如何?匪斧不克。娶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”(意译:怎样去砍那斧柄呢?没有斧头不可能;怎样娶那妻子呢?没有媒人是不行的)砍斫斧柄,需要斧头,男女交往,需要媒人,没有媒人的牵线搭桥,男女不能相识,没有相识,何来相恋?媒人就是由此及彼的桥梁。

媒人还被称为“大冰”。《晋书·索紞传》记载,晋代令狐策做了一个梦,梦见立于冰上,与冰下人对话。令狐策不知凶吉,向索紞请教。

索紞占卜后说:“冰上为阳,冰下为阴,阴阳事也;诗曰:士如归妻,迨冰未泮,婚姻之事也。”意思是说,君在冰上,与冰下人说话,君为阳说阴事(媒介事),你当为人做媒,冰泮而婚成。后来令狐策果然给一个太守的儿子做媒成功。“冰人”就成了“媒人”的代称。

在西周时期,设有专职的官媒。《周礼·地官》记载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,凡男女有成名以上,皆书年月日名焉。”“凡娶判妻入子者,皆书之”。这种官媒的设立是我国最早的“婚姻登记”的记载。

官媒也分两种:一种是天子诸侯婚娶,要派大臣为“使”去做媒人,如《左传·成公八年》记载:“宋公使华元来聘,聘共姬也。”另一种是官府的媒人,由政府的工作人员充当媒人角色。

后来,随着社会的发展,私媒在民间非常活跃。魏晋时期就有老年妇女作媒人,于是,私媒后来有了熟悉的称谓:“媒婆”。这些做媒的中老年妇女,她们的身份适合走街串巷,深入女孩子家,称她们为“媒婆”也非常形象。不过“媒婆”这个词,在中国文艺作品中,多少有些贬义。比如,《金瓶梅》中的王婆,以开茶馆说媒为职业,为了钱财,不惜牺牲他人性命,成为富裕商人西门庆的帮凶,鼓动三寸不烂之舌,搭上武大之妻潘金莲。

当然,也有仗义的媒婆。最为仗义的媒婆是红娘,也就是元代杂剧《西厢记》中促成崔莺莺与张生的丫环,她的名字就叫红娘,因为她的“义举”,后来人们把帮助成全婚姻的人,称为红娘。

黄强来源北京晚报

编辑周章龙

编审王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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