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婚礼活动中需要注意很多事情,特别是要了解哪些是具备法律效力的,哪些是不具备的,主持人了解了才能给新人正确的婚姻指导。
婚礼誓言不具备法律效力
婚礼不是结婚的必要法定程序,是民间习俗。结婚誓言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婚前婚后财产约定除外。
举例说明:准新郎取消婚期,女方获精神赔偿任某与男友申某商定在年4月24日举行婚礼。在距婚期只有4天时,申某突然提出推迟婚期。任某及家人无法接受,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。后经双方协商,男方给女友出具欠条一份,同意因推迟婚期赔偿女方精神损失1万元。后任某手持欠条起诉到法院,要求申某赔偿1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。原告任某和被告申某商定举行结婚仪式的时间后,原告任某已经通知其亲戚朋友,并准备酒席和置办家具,部分亲戚朋友还将贺礼提前送给原告,由于被告没有客观理由而无故推迟婚期,给原告在精神上造成一定损害,同时使原告的威信与名誉在亲戚朋友之间造成贬损。被告曾经承诺赔偿原告精神损失1万元并打有欠条,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。
婚庆当事人需要出示结婚证
庆典服务人员也应主动了解当事人是否登记结婚的情况。
举例说明:一女嫁二男,还敢大摆婚宴。现年32岁的张某是某县红庙镇人,年经人介绍与某县爪营乡村民李某结婚,婚后生育一子一女。年初,李某外出打工。8月份,张某因与婆婆关系不和回了娘家婆家便没有了她的消息。后来张某经人介绍与王某认识,便萌生了和王某在一起生活的想法。
王某虽然知道张某已经结婚,但他们两人还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,并在郑州请朋友吃饭庆祝他们的结婚之喜逢年过节一同走亲访友。年7月份,两人生育一女。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在其合法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,被告人王某明知张某有配偶而与之结婚,并生育一女,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,判处拘役4个月。
各位小主也可以分享一些婚礼中需要注意的法律法规,一起分享一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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